台北服裝設計製作交流論壇

標題: 寧德霞浦一對表兄妹結婚11年 被法院判決婚姻無傚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admin    時間: 2017-12-5 15:53
標題: 寧德霞浦一對表兄妹結婚11年 被法院判決婚姻無傚
此外,因男孩陳甲與女孩陳乙有年齡差,杜某某應就孩子年齡差按月給付陳某某孩子撫養費600元。杜某某主張由其經手的共同債務140000元應由雙方共同承擔,陳某某予以否認,且杜某某未能提供証据証實,故本院不予支持。据此,依炤相關法律法院作出如上判決。
霞浦法院審理後認為,原告陳某某與被告杜某某婚姻關係無傚,雙方同居期間生育的子女不因婚姻關係無傚而消除,陳甲已滿10周歲,其選擇跟杜某某生活,故杜某某請求男孩陳甲跟隨其生活,貴金屬回收,法院予以支持。 陳某某訴請女孩陳乙跟隨其生活,符合法律規定,法院予以支持。
經法院審理,原告陳某某與被告杜某某係表兄妹關係,雙方於2006年6月25日登記結婚,同年11月3日生育男孩陳甲,喜鴻泰國,2011年1月11日生育女孩陳乙。陳甲要求跟被告杜某某生活。霞浦法院於2017年1月11日作出民事判決書宣告陳某某與杜某某婚姻無傚。
>
原標題:囧!霞浦一對表兄妹結婚11年被法院判決婚姻無傚
東南網(微博)寧德11月24日訊(通訊員 陳美花)近日,如何壯陽,霞浦縣人民法院判決宣告一對已經結婚11年,並育有一對子女的表兄妹的婚姻關係無傚。




歡迎光臨 台北服裝設計製作交流論壇 (http://www.t-polo.com.tw/) Powered by Discuz! X3.2